銀建關于确認2020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(tōng)知

2019-12-04來源:銀投财委

各職能委、出資(zī)公司:
    &業金nbsp;   根據《個人所得答錯(de)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(試行)》(國家(jiā)稅務總局湖報公告2018年第60号)第九條和《銀建關于個人所得(de)是樂稅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事項的通(tōng)知》(銀為草投發〔2019〕7号)第二條第(八)款的規定:納稅人次年需要由快討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,應當于每年12月份對訊車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内容進行确認,并報送至扣繳義務人。納稅人未及時(shí上輛)确認的,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,待納稅人确認後數子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。
    &n爸兒bsp;   為(wèi)做好(hǎo習玩)銀建個人所得(de)稅2020年的預扣預繳工(gōng)作,确保很美您2020年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,請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于2大做019年12月底之前,登錄個人所得(de)稅APP,對2020年的到木專項附加扣除内容進行更新确認。
特此通(tōng)知。




銀建

2019年12月3日